從自決到主權:台灣已經完成行使人民自決合法轉構台灣政府

(作者:櫻川武藏)

 

說明

台灣是一個主權在民的民主國家,受《聯合國憲章》與國際秩序的保護。本文章依據《聯合國兩公約》與《國際戰爭法》的框架,結合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的歷史背景、台灣民主化進程、國際認可台灣為主體性,以及台灣人抵抗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併吞的努力的史實,強化闡述人民自決天賦人權的法理論述,強調指出台灣人民已經透過民主實踐完成自決,並將非法外來政權轉構為合法的「台灣政府」。同時融入賴清德總統聲明(「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是我國」)以及國際主流國家對以「台灣」的通稱涵意,強列提醒台灣人已經完成由自決的施行到台彎主權的建構,成為事實上的主權獨立國家;現在只差一里路,只需依人民自決精神在體制內進行修憲增列賴總統的國名宣示:將「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是我國」的宣示入憲即可。一個國家法定語言可有多個,同樣一個國家的法定國名亦可為多數稱呼。就像國際以中國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國際以台灣稱呼我國,名正言順。台灣人應以台灣為榮,守護台灣國格、守護國家安全、守護自由民主、守護台灣下一代的末來。

 

申論

 

一、引言:人民自決的國際法基礎與台灣的實踐

《聯合國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明確規定:「所有人民均有自決權,憑此權利,他們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及文化的發展。」這一原則為人民自主決定治理模式提供了國際法依據。《國際戰爭法》(如《日內瓦公約》)雖未直接規範自決,但其保護平民權利、禁止非法吞併的規定,間接支持人民反抗外來壓迫的權利。

台灣人民在二戰後的特殊歷史背景下,透過結束威權統治、實施民主選舉與憲政改革,經過了50年的不畏犧牲性命與努力奮閗不懈(1945-1996年)終於完成了人民自決的行使,成功將原外來殖民統治的「中華民國」政權轉型建構為符合《戰爭法》規定之合法「台灣平民政府」的民主政體。2024年,賴清德總統宣稱:「無論稱呼我們: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是我們,都是我國」。這一聲明不僅彰顯台灣人民的自決成果,也反映國際主流國家以「台灣」作為通稱的現實,確立了「台灣政府」的合法性與國際認可。

 

二、歷史脈絡:從SFPT的地位未定到人民自決的契機

 

1. 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與台灣地位的開放性

1951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是台灣國際法地位的關鍵文件。日本在條約中放棄對台灣、澎湖的所有權利、名義與主張,但未指定主權歸屬,導致台灣地位處於「未定」的狀態。這一歷史背景為台灣人民行使自決權提供了法理空間:

•  軍事佔領代管的過渡性質:根據盟軍最高統帥《一般命令第一號》(SCAP General Order No. 1),中華民國(ROC)委員長蔣介石受盟軍委託接受日本在台投降並實施軍事佔領代管。這並非主權轉移,而是臨時行政管轄,類似盟軍對日本本土的佔領。

•  人民自決的歷史契機:SFPT的模糊性意味著台灣未被任何外部強加的主權框架束縛。台灣人民抓住這一契機,透過民主化進程自主決定政治命運,經過半世紀的努力終於結束外來威權統治,建立以民意為基礎的治理體系。

 

2. 從威權到民主:人民自決的歷史實踐

1949年,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流亡至台灣,實施戒嚴(「動員戡亂時期」),維持外來政權國民黨一黨專政,限制公民自由。然而,台灣人民通過長期抗爭,逐步實現民主轉型,完成自決的行使:

•  1987年解除戒嚴:蔣經國總統被迫宣布結束長達38年的戒嚴,台灣得以開啟政治自由化,允許反對黨成立與言論自由。

•  1991年憲政改革: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恢復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確立以台澎金馬為治理範圍的憲政框架。

•  1996年首次總統直選:李登輝當選,標誌人民透過普選直接決定領導人,實現「全民直選、還政於民」,完成人民自決的行使,將台灣由獨裁外來流亡政權體制轉化建構為台灣人民的民主本土政體。

•  2000年政黨輪替:民主進步黨(民進黨)陳水扁當選總統,結束國民黨半世紀統治,並且有續的實施民主政黨輪替的民主自決政治,彰顯台灣主權國家的獨立自主下民主制度的成熟。

這些里程碑顯示,台灣人民從被動接受外來統治(國民黨威權時期)轉向主動決定政治命運,符合《聯合國兩公約》中人民自決的核心精神。民主化的成功不僅終結了外來威權統治,也為「台灣政府」的合法轉構奠定了基礎。

 

三、人民自決的具體成果:民主制度的穩固與台灣政府的建立

 

1. 民主選舉與公民參與的深化

台灣人民透過穩固的民主制度,持續行使自決權,確保治理體系以民意為核心:

•  高參與率的選舉:自1996年以來,台灣每四年舉行總統選舉,投票率穩定在70%以上(2024年為74.3%,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數據)。高參與率反映人民對政治進程的積極投入,體現自決意志。

•  政黨輪替的常態化:2000年、2008年、2016年與2024年的政黨輪替(民進黨與國民黨交替執政)顯示台灣民主的成熟,人民有能力選擇不同政策方向。

•  公民社會的活躍: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展現人民對政治決策的直接參與。2024年,公民團體持續推動反對PRC影響力的運動,強化自決的實踐。

•  人權與法治保障:2009年,台灣批准《聯合國兩公約》,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將國際人權標準納入國內法。2024年,自由之家評定台灣自由指數為94/100,名列全球前茅,證明其民主治理的卓越性。

這些成果顯示,台灣人民不僅完成了一次性的自決行使,還透過持續的民主參與與法治建設,鞏固了自決的成果,建立了以「台灣政府」為名的平民政府。

 

2. 從「中華民國」到「台灣政府」的合法轉構

台灣的治理實體從蔣介石時代的「中華民國」轉構為以「台灣政府」為國際通稱的民主政體,體現了人民自決的結晶:

•  憲政轉型的民意基礎:1990年代起的七次憲法增修,特別是2005年確立公民複決權,使憲法適應台澎金馬的實際治理需求,成為人民自決的法律基礎。

•  本土認同的鞏固:民調顯示,台灣人民的身份認同從「中國人」轉向「台灣人」。根據台灣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24年數據,65.2%民眾自認「台灣人」,僅2.8%自認「中國人」。這一轉變反映人民自決後的自主選擇。

•  賴清德聲明的象徵意義:2024年,台灣總統賴清德就任中華民國總統時說:

「無論稱呼我們: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是我們,都是我國。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賴清德總統並已定調中國為台灣的「境外敵對勢力」!也就是敵國。賴清德總統多次再確認無論名稱如何,當前治理實體以台灣人民意志為核心,國際通稱「台灣政府」符合這一現實。

台灣人民身份認同由「自認中國人」轉向為「自認台灣人」趨勢的轉變,強化自決的成果,反映人民自決後選擇以「台灣」為核心的認同,支撐「台灣政府」的合法性。

 

 

3. 國際認可:台灣政府的合法地位

國際主流國家以「台灣」稱呼台灣的治理實體,間接認可其自決成果與合法性:

•  外交與經貿實踐: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在安全、經貿與文化交流中以「台灣」為名。2024年,美國《國防授權法案》承諾支持台灣自衛能力,顯示對其自治地位的實質認可。

•  國際組織參與:儘管受PRC壓力,台灣以有別於PRC之「中華台北」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與奧運會,展現其作為獨立政治實體的國際空間。

•  國際評估的肯定:2024年,經濟學人智庫(EIU)民主指數將台灣列為亞洲第一、全球第十,證明其民主治理的全球認可。

「台灣政府」作為國際通稱,體現了人民自決的成果,符合《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1933年)對國家的定義:固定領土(台澎金馬)、常住人口(2300萬)、有效政府(民選政權)與與他國交往能力(實質外交關係)。

 

四、抵抗PRC併吞:自決意志的堅定表現

 

1. PRC的併吞企圖與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主張台灣是其領土一部分,援引《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1971年)作為其代表「全中國」的依據,並通過以下方式施壓:

•  軍事威脅:2024-2025年,PRC頻繁進行軍演,軍機與艦艇繞台次數創歷史新高(台灣國防部數據)。

•  外交孤立:壓縮台灣邦交國至12國,阻撓其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

•  認知與經濟戰:利用媒體宣傳與經濟依賴,試圖影響台灣內部輿論。

 

2. 台灣人民與政府的堅定應對

台灣人民與「台灣政府」透過多面向策略,捍衛自決成果,展現堅定的自決意志:

•  選舉與民意:2020年與2024年總統選舉中,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與賴清德分別以817萬票(57.1%)與558萬票(40.1%)當選,顯示人民支持維持現狀或獨立的立場。2024年民調顯示,83.4%民眾反對「一國兩制」(台灣選舉研究會數據)。

•  國防強化:2025年,台灣國防預算增至GDP的3.2%(約新台幣6200億元),並與美國、日本深化軍事合作,確保自衛能力。

•  經濟自主:台灣對美國貿易在2024年第一季創下歷史新高,出口額達到246億美元,較2023年同期增長57.9%。 台灣對美國的出口占比也從2016年的12%逐步上升至今年第一季的22.3%。新南向政策推動台灣與東南亞、印度的經貿合作,2024年對東南亞出口增長15%(台灣經濟部數據),降低對PRC的經濟依賴。

•  國際倡議:2024年,台灣推動反駁PRC對《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扭曲,爭取國際支持,強調其自決地位。

 

3. 自決意志的持續實踐

台灣人民在面對PRC壓力時,透過選舉、公民運動與政策參與,持續表達自決意志。例如,2024年公民團體發起的「捍衛台灣民主」運動,吸引數萬人參與,顯示人民對「台灣政府」合法性的堅定支持。現在台灣公民發動的「大罷免大成功」恢復正常國會的公民行動,以清洗親中㖭共立委,守護國安,全民積極參與抗中保台行動,台灣人民這種團結與抗爭精神,進一步鞏固了人民自決的成果。

 

五、結論:從自決到主權的台灣政府

台灣人民依據《聯合國兩公約》的自決原則,透過結束威權統治、實施民主選舉與憲政改革,成功完成人民自決的行使,將原「中華民國」政權轉構為以「台灣政府」為名的合法民主政體。SFPT的地位未定提供了歷史契機,民主化的里程碑(如1996年總統直選、2000年政黨輪替)與高參與率的公民行動,證明人民自決的徹底實現。

國際主流國家以「台灣」稱呼這一政體,與賴清德總統「中華民國、台灣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是我國」的聲明相呼應,確認「台灣政府」的合法性與國際認可。面對PRC的併吞威脅,台灣人民與政府透過選舉、罷免、國防強化與國際合作,堅定捍衛自決成果,展現從自決到主權的輝煌轉型。「台灣政府」作為人民意志的結晶,不僅是民主的典範,更是全球自由價值的捍衛者。

 

參考資料:

•  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

•  《聯合國兩公約》及台灣施行法

•  賴清德總統公開聲明(2024年)

•  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自由之家、經濟學人智庫數據

•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與外交部資料

 

 

(作者:櫻川武藏)

https://sakuradancer.pixnet.net/blog/post/122667947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櫻川武藏 的頭像
櫻川武藏

櫻花舞孃之「日本兄弟の物語」部落格。

櫻川武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